美国环保署EPA的抗菌标准
作者: fangmei 栏目: 公司动态据美国联邦40CFR152号法规,关于杀虫剂,抗菌剂和灭鼠剂法案(FIFRA),如果有经过抗菌处理的产品(包括服装、毛巾),它涉及到暗示或明示的“公共健康声明”,例如可抑杀细菌、病菌,则处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化学助剂在美国环保署(EPA)登记后,该产品才能销售。
目前,环保署的在联邦40CFR152.25法规中指出了一种豁免情况,即涉及“非公共健康声明”的经过抗菌处理的物品。该豁免涵盖一种物质,它可以保护经处理的物品或物质本身。例如,对于防臭声明,如运动鞋的除臭功能,均作为“非公共健康声明”处理,原因是环保署认为这些一般类型的要求旨在“保护经过处理的物品或物质本身”。该类型的功能被认为是与公共健康无关的声明,因为这种处理方法可以保护经过处理的物品或物质的外观,并延长其使用寿命。
但如果一些声明,如抗菌声明满足以下几个条件,环保署将不认为其属于上述豁免:1、它们是产品名的一部分;2、或无法达到其用于非公共健康的目的。如包括允许声明,但不限于:“用于保护产品的内在抗菌性”。有关杀虫剂性质的所有信息以及必须的合格声明应放在一起,以同样尺寸、样式和颜色打印,并给予其相同的突出性。
以下为环保署可能会豁免接受的标签要求举例:
防臭声明:
1.该产品包含抗菌剂,可以抑制臭味。
2.该产品包含抗菌剂,可以防止微生物损坏产品。
3.防臭——该产品经过防细菌性臭味处理。
4.抑制细菌性臭味繁衍。
5.防止微生物臭味繁衍。
6.抑制细菌性臭味的增长和扩散。
7.防止因微生物增长的臭味。
8.防止产品因微生物而遭到损坏。
9.减少微生物产生的臭味。
10.防臭。
11.减缓臭味增长。
作为杀菌或杀真菌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,或者旨在控制人体中病原体的纺织品,根据法规的规定必须满足更加严格的限制要求,而抑制细菌或真菌处理或非公共健康声明(如抗菌除臭)则相对拥有较为宽松的标准。
在针对产品抗菌功能发表任何声明之前,应该对抗菌处理的性质和功能有进一步的理解。
在纺织行业,抗菌处理中使用的术语并不总是一致的,很可能产生混淆。这些术语的定义如下:
1.抗菌处理:包括杀菌和抑菌处理。
2.杀菌处理:其效果为杀死所有细菌。
3.抑菌处理:其效果为抑制细菌的增长,但不会完全杀灭细菌(例如抗菌防臭)。
4.抗真菌处理:杀死真菌或防止其增长。
5.杀真菌处理:用活性物质杀死已经存在的真菌。
6.抑制真菌处理:其效果为抑制真菌的生长和发展,但不会杀灭这些真菌及其孢子。
作为杀菌或杀真菌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,或者旨在控制人体中病原体的纺织品,根据法规的规定必须满足更加严格的限制要求,而抑制细菌或真菌处理或非公共健康声明(如抗菌除臭)则相对拥有较为宽松的标准。
在针对产品抗菌功能发表任何声明之前,应该对抗菌处理的性质和功能有进一步的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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